北京市发改委:推动建立体现中国特色、北京特点、国际可比的ESG评级体系
为充分发挥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对引导社会各方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有效支撑首都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强化信息披露为核心,以ESG生态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评级体系高水平特色化发展为支撑,以丰富和深化ESG实践为动力,以试点示范为引领,以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为保障,坚持依法合规、兼收并蓄、统筹协调、循序渐进工作原则,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ESG发展全国高地和国际代表性城市。
到2027年,北京ESG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体系加快形成,在京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率力争达到70%左右,ESG鉴证和评级水平进一步提升,ESG实践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ESG相关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北京ESG体系高质量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信息披露充分高效,ESG生态体系完备,评级体系高水平特色化凸显,ESG实践丰富多彩,监管体系运转有效,成为ESG发展全国高地和国际代表性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ESG信息披露
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特点,推动ESG信息披露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和相关组织进行ESG信息披露,加强ESG国际交流。
1.建立完善本市ESG信息披露标准体系。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企业,在国际性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首都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经营主体规模和行业特点,制定通用ESG信息披露标准。积极推动京津冀ESG标准体系协同发展。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制定ESG披露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一批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积极推动与国际标准互认。积极参与国家可持续准则政策研究、模拟测试、披露试点,在国家通用准则的基础上探索研究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积极推动国家可持续准则标准的应用实践。
2.积极支持企业进行ESG信息披露。逐步推动在京上市公司按照交易所要求披露ESG信息,2027年披露率力争达到70%左右。积极推动营业额、总资产或员工人数超过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参照本市ESG信息披露标准率先披露ESG信息。支持引导相关机构建设公益性、简易、轻量化ESG信息管理与披露系统,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和自我评价。
3.加大重点领域信息披露力度。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组织列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自愿披露环境信息,逐步推动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重点碳排放单位,以及重点用能、用水、用塑料等能源资源消耗单位、餐饮和食品经营单位在现行相关报告制度基础上,大力探索开展能源资源节约、反食品浪费等专题信息披露。
4.逐步建立信息披露鉴证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学会等机构制定ESG鉴证准则、执业准则,逐步提高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等ESG信息鉴证能力,提高ESG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有效防止企业在ESG报告中信息不实的风险。积极参与国家统一的信息披露鉴证准则的政策研究和模拟试点。
(二)加强ESG生态体系建设
优化完善人才、信息、资金、中介等ESG生态体系要素,促进ESG产业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5.加强经营主体ESG管理能力建设。支持北京绿色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合作探索ESG市场服务生态建设。鼓励经营主体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将ESG纳入发展愿景和战略规划,建立相应的ESG组织机构和管理目标,构建有效的ESG绩效管理体系。
6.提高公共ESG数据搜寻便利性。依法合规推动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管理部门政务数据有序开放,提高公共ESG数据搜寻便利性。
7.支持设立投资基金。支持通州区政府出资设立ESG主题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吸引社会机构参与,汇集各类金融资源与产业资本,重点投向绿色低碳,以及符合ESG相关标准的数字经济、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城市副中心重点产业领域,大力培育符合ESG理念的优质企业,助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8.推动设立北京市ESG学会、协会。支持相关机构和企业发起设立北京市ESG学会(智库端)、协会(业界端)等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和专业化发展,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服务企业开展ESG实践,开展ESG国际国内学术研究与交流,加强ESG人才培育与管理。
9.持续办好“中国ESG大会”。打造ESG国际国内交流高端平台,发布ESG投资指南、ESG年度发展报告、ESG理论研究成果等,推动中国特色ESG的国际传播。
(三)支持ESG评级体系高水平特色化发展
10.推动建立体现中国特色、北京特点、国际可比的ESG评级体系。鼓励评级机构衔接成熟的国际化评级体系,丰富中国特色、北京特点的环境、社会与治理评价维度,关注绿色发展、全面节约、反食品浪费、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特色议题,构建符合国际国内投资人需求的ESG评级指标体系。持续提升评级机构专业能力、评级质量,确保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培育壮大具有北京特色、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ESG评级机构,促进投资人开展ESG投资。鼓励ESG评级机构建立行业联盟,加强ESG评级国际交流合作。
(四)丰富和深化ESG实践
发挥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引导作用,促进ESG投资机构持续提升发展水平,推动京津冀ESG协同发展。
11.探索ESG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支持相关区研究探索将ESG理念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研究内容,促进项目建设方案在绿色低碳、全面节约、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工代赈等方面强化论证、完善措施,从源头上改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ESG表现。鼓励相关区政府,依法合规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按照非歧视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探索将供应商ESG评级水平作为评审加分因素,鼓励引导更多供应商积极参与ESG实践。
12.促进ESG投融资实践。积极吸引践行ESG理念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在京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发行ESG相关金融产品,加强ESG金融产品的分级分类研究,增强ESG金融产品的信息透明度。
13.支持北交所上市公司ESG建设。制定符合北交所上市公司实际的ESG信息披露规则,鼓励引导上市公司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对ESG相关规则、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培训和宣传。鼓励北证50指数样本公司中的北京市上市公司发布ESG报告,引领其他北京市上市公司和达到要求的挂牌公司披露ESG信息,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
14.促进京津冀ESG协同发展。推动三地加强ESG协同发展总体方案设计,促进京津冀人才、金融、技术、信息等ESG要素流动,增强区域内ESG信息披露数据可比性和公正性。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助力京津冀ESG协同发展。
(五)推动ESG试点示范
15.支持城市副中心开展ESG创新发展试点。充分发挥北京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带动效应,制定ESG创新发展试点方案,支持企业开展ESG评价、ESG咨询等服务,支持ESG表现优秀的企业优先参与城市副中心政府投资、政府采购项目。探索建立北京城市副中心ESG数据库,建立ESG数据采集、共享机制。推进企业ESG信息披露、企业ESG治理等数字化产品创新。
16.支持丰台区发展ESG服务生态试点。积极吸引一批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ESG评级机构和鉴证机构等,完善ESG披露、鉴证、战略、法务等生态服务链,打造优质专业服务业品牌。建立ESG专业服务人才储备机制,填补ESG服务人才缺口。
(六)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
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促进本市ESG规范健康发展。
17.加强监管政策制度体系建设。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加强ESG政府监管机制设计,推进在环境、社会、治理三个维度的监管协调,推动ESG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加强ESG投资监管,建立完善ESG投资管理及风控体系。
18.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约束引导ESG评级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约束引导ESG评级机构加强对评级方法学研究、审查和动态更新,保证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加强对评级机构和咨询机构的宣传和培训,引导行业机构自律经营、稳健发展。
三、服务保障机制
19.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本市ESG体系建设工作的系统谋划,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推动解决制约本市ESG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ESG立法研究。
20.加强ESG人才保障。积极吸引高层次ESG人才集聚,加强市属高校ESG学科建设,组织开展ESG职业培训,推动ESG学术研究、产业孵化与ESG人才培育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