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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ESG|ESG的起源和影响

近年来,全球ESG投资高歌猛进,在中国亦成为炙手可热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行动指引,ESG正在深刻影响经济结构、产业标准和消费偏好。

ESG是指从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非财务维度衡量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和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综合考虑环境(E)、社会责任(S)和企业治理(G)的ESG报告被称为企业的“第二份财报”,以回应各方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需求。

2004年,联合国发布《Who Cares Wins》报告,正式提出ESG概念,其核心要义是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同年6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发表《The Materiality of ESG Issues to Equity Pricing》(ESG对权益定价的实质影响),强调ESG整合对长期稳健投资回报的影响。

不同地区依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态和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在探索ESG投资理念方面有所区别。在发达国家,由于法律制度相对健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ESG投资的重点在环境。具体体现在将资产项目的“碳足迹”量化,甚至为碳排放定价使之可交易化,大量的投资分析都强调减碳环保及碳成本计算。

而在中国的ESG更加强调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者之间均衡融合。在环境方面主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社会方面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安全;在治理方面强调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要保障员工权益,向下延展到家庭、个人、社会行动人的行为治理,以及向上的社会治理,最终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

如今,中国企业ESG意识不断增强,ESG报告披露系统化、专业化、常态化,从片面追求规模、效益到全面审视绿色、安全、可持续,在摸索中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之路。

Wind数据显示,2020-2022年,发布ESG相关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1021家、1138家和1450家,分别占当年A股上市总数的24.7%、24.3%和28.5%,呈现加速增长态势。

中证500成分股公司2022年ESG报告披露率较2018年上升19%,2021年沪深300成分股公司ESG报告披露率已高达90%。

监管层面,我国ESG的主要推动者包括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生态环境部门及国资委等。2018年,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首次确立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2020年12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基本形成。

2022年,国资委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要求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统筹推动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ESG工作机制并提升ESG绩效,力争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现ESG报告披露全覆盖,在资本市场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在市场层面,对投资者而言,将ESG因素纳入决策考量,关系到标的是否具有足够的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是否能从长远角度带来更丰厚的回报。在投资中,对被投方企业治理的评判标准也愈发完善、严格和长期化,对投资项目违反国家环保和社会治理政策的风险也愈发审慎,对政府倡导的环保和共同富裕的参与愈发广泛、深入和系统化。

ESG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战略以及“三新一高”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再加上“双碳”目标的引领,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报告体系,既是企业挖掘内生动力促进更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2006年,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PRI)成立,旨在帮助投资者理解环境、社会、治理等因素对投资价值的影响。2021年,PRI在全球范围内的签署机构达3826家,其中中国PRI的签署方机构共有83家。截至2022年8月,中国加入PRI的企业数量进一步增至109家。

中国ESG发展有目共睹,但由于起步较晚等现实因素,也决定了ESG发展与国际标准存在不小的差距。在数据获取、评级体系和行业标准等方面仍有一定改进空间;在与国际交流方面,仍然面临着话语权和标准体系差异等挑战。

首先,我国ESG仍缺乏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目前国际上主流的ESG相关信息披露体系包括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标准、SASB(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标准、TCFD(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指南、IIRC(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标准、CDP(碳排放信息披露项目)标准等。

其中,GRI标准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披露框架,在欧洲企业中尤为普遍,美国企业则大多采用SASB标准进行一般性披露。以阿里巴巴2022年的ESG报告为例,其附录显示,报告采用的ESG标准包括港交所ESG指引、SASB、GRI、TCFD及SDGs(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据此披露,特别是在ESG报告“投入-产出”无法量化的现实情况下,不少企业因成本问题视ESG报告为负担,导致ESG报告的主体仍在上市公司范围之内。当下国内企业ESG披露形式多样,质量参差不齐,不少企业仍将ESG内容划归为社会责任报告。

从问题上看,一些企业的信息披露“自说自话”,以成绩为主,趋向主观,时常陷入“假大空”的境地,导致报告整体“信噪比”居高不下,投资者无法有效获取更多的关于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信息。

信息披露的透明、真实则是ESG需要迈过的第二道坎。随着全球投资者不断关注ESG投资领域,“漂绿”的行为也逐渐猖獗,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ESG披露环节至关重要。

其次,国内外评级机构评价体系不同,也导致企业ESG评级出现“错位”,与国际标准的联动较弱。一方面,在ESG投资方面,国际评级机构没有覆盖中国A股,无法为基金公司提供中国A股ESG信息与评级;另一方面,国际标准也无法有效适应我国国情。例如在社会责任方面,国外更多使用“社区影响”等指标,这在国内较少提及;而国内的“乡村振兴”等指标在国外也较少涉及。

目前全球ESG评级机构数量已超过600家,中国仅20家左右。以国外著名的评级机构包括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MSCI)为例,该机构将ESG评估分为三大级别和七小级别,领先水平对应AA和AAA级,一般水平对应BB、BBB和A级,落后水平对应CCC及B级。鉴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指标量化程度低等原因,国内企业在MSCI中的ESG评级普遍偏低,大多数均为B级和CCC级。

天风证券曾在研究报告中提到,不同评价体系的考察范围和底层指标各有侧重、不尽相同,对争议事件和风险敞口的处理认定也各有特色,所以不同评价体系往往会得出不一致的公司ESG评级,这使得投资者难以准确区分公司ESG表现的优劣。

对于中国而言,由于中西方经济发展阶段、行业标准、资源禀赋和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了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的不同。因此,中国不能一味照搬或模仿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标准,必须要走与中国国情相符的可持续发展之路,ESG投资也是如此。 北京商报记者 杨月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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